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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山东省第三十届作家高级研讨班学员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3-03-03 | 文章录入:jkz |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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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团体会员单位、省直各有关单位:

  按照省作协重点工作要求和文学院年度工作计划,拟于2023年4月上旬,围绕“勇攀齐鲁文艺高峰 服务时代发展大局”专题,举办山东省第三十届作家高级研讨班(以下简称高研班),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学员推荐标准

  1.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良好思想品德与职业操守,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,遵守法律法规。

  2.长期在山东省内生活和工作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(1968年1月1日后出生),创作成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

  3.有较好创作基础和较大创作潜力,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作品2部以上,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文学期刊、报纸发表作品5篇以上,包括中短篇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儿童文学、报告文学等体裁。

  4.能够保证按时完成课时,若无特殊情况,不得请假。

  二、推荐参加高研班学员须填写纸质推荐表和电子推荐表(山东作家网http://www.sdzj.org/通知公告栏下载)。电子推荐表发送到山东省文学院电子邮箱,纸质推荐表需各推荐单位盖章,并附送2本以上出版社出版发行或者5篇以上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发表的作品。作品可以是复印件,复印件须有发表作品当期的期刊封面、目录和作品,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。省直单位符合推荐标准者可直接向山东省文学院报送材料。

  三、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学员和省直单位自荐学员,经省作协审核评议后,发放录取通知。

  四、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由主办方统一安排,往返交通费用由推荐单位负担或学员自理。

  五、本次高研班具体举办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六、学员电子推荐表请于3月17 日前发送至邮箱(zxsdswxy@163.com),纸质推荐表和相关材料请于3月 22日前邮寄至山东省文学院。

  地址:济南市舜玉路40号 山东省文学院

  邮编:250002

  联系人及电话:仲文娜 0531-82867224 15216407828

  陶新月 0531-82973046 18353112377

  点击链接,下载附件:山东省第三十届作家高级研讨班学员推荐表

 

 

  山东省作家协会

  2023年2月28日